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
山东省聊城市人大常委会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
聊城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延杰的提请,于2020年11月30日表决通过,免去:
刘景涛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炜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