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宝泉同志辞去聊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宝泉同志辞去聊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山东省聊城市人大常委会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宝泉同志辞去聊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宝泉同志辞去聊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11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聊城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0年11月30日表决通过,决定:
接受张宝泉同志辞去聊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