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李胜良代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李胜良代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山东省济宁市人大常委会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李胜良代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李胜良代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0年10月29日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
李胜良为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