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山东省济宁市人大常委会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0年10月29日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提请批准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对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决定批准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市政府要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和省财政厅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切实加强新增政府债务、财政直达资金管理,支持“六稳”、落实“六保”和疫情防控等方面支出,强化风险预警和防控,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升保障能力,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