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山东省东营市人大常委会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2月25日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30次会议通过)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决定: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2月初在东营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东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三、审查和批准东营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东营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四、审查和批准东营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东营市2021年市级预算;五、听取和审议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七、听取和审议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八、选举事项;九、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