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山东省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山东省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山东省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山东省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0年11月27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山东省财政厅厅长刘兴云受山东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山东省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对2020年山东省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初审意见,决定批准2020年山东省省级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