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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

    1. 【颁布时间】2020-11-30
    2. 【标题】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江西省抚州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jxfzrd.gov.cn/show-7-919-1.html

    7. 【法规全文】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

    江西省抚州市人大常委会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



    抚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为383名。在2020年9月1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确定代表资格后,实有代表373名,出缺10名。此后,调离本行政区域的2名:黎川的张员娇、南城的周国平。辞去代表职务的1名:崇仁的方百春。根据《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以上3人的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工作需要,近期,有关选举单位根据《选举法》第二条和第五十六条规定,补选市四届人大代表2名。其中,南丰1名:陈莉;黎川1名:吴小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依法进行了审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确认以上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抚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现实有代表372名。

    现予公告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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