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调整2020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期目标方案的决议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调整2020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期目标方案的决议
江西省抚州市人大常委会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调整2020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期目标方案的决议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调整2020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期目标方案的决议
(2020年11月30日抚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抚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调整2020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期目标方案(草案)。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调整2020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期目标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