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永辞职请求的决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永辞职请求的决定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永辞职请求的决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永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0年12月24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张永提出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永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