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江苏省泰州市人大常委会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0月29日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中下旬在泰州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泰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3.审查和批准泰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4.审查和批准泰州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泰州市2021年市级预算;5.听取和审议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7.听取和审议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