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禹同辞去扬州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禹同辞去扬州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江苏省扬州市人大常委会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禹同辞去扬州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禹同辞去扬州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0年10月30日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刘禹同辞去扬州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