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全军辞去舟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全军辞去舟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浙江省舟山市人大常委会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全军辞去舟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全军辞去舟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0年10月28日舟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和赵全军提出的辞职请求,舟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赵全军辞去舟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舟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