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邢志宏副市长代理金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邢志宏副市长代理金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浙江省金华市人大常委会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邢志宏副市长代理金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邢志宏副市长代理金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0年10月23日金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金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邢志宏副市长代理金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