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加快民营经济强市建设的决议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加快民营经济强市建设的决议
浙江省金华市人大常委会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加快民营经济强市建设的决议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加快民营经济强市建设的决议
(2020年10月23日金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全面推动《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认真落实《关于加快建设民营经济强市的若干意见》(金委发〔2020〕5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强市建设,特作如下决议:
一、充分认识全面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意义,坚定不移凝聚加快民营经济强市建设战略共识
民营经济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我市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柱,更是我市交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高分答卷的生力军。民营经济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省人大制定出台全国首部省域层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为我市加快建设民营经济强市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条例》的贯彻实施,对于进一步竖起“防护网”,划清“边界线”,亮出“公平秤”,保障各市场主体平等地位,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全市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在民营经济强市建设中的特殊重要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保持战略定力,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确保《条例》贯彻实施到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持续推进民营经济强市建设,为“打造增长极、共建都市区、当好答卷人”强化保障、提供支撑。
二、对标对表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坚定不移护航民营经济强市建设战略实施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媒介,多层次、全方位、常态化开展宣传,让《条例》深入人心。加强对民营经济的正面宣传,树立先进典型,提振发展信心,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民营经济强市建设的浓厚氛围。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守法合规经营,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创造性贯彻实施《条例》,加快制定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配套政策措施,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制度支撑。全面清理或修订原有制度规定,确保政策有效性。畅通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渠道,提高政策精准性、科学性。
强化执法司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理念,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制,做到柔性执法、文明执法,避免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各级监察委员会要以《条例》为准绳,加大对执行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的监察力度。各级司法机关要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依法保护好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民营企业家的人身财产安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铆紧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坚定不移厚植民营经济强市建设战略优势
毫不动摇保障民营企业公平竞争。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全面排查清理各类民营企业准入壁垒,打通民间资金转化为民间资本的通道,推进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向民资开放,真正打破“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做到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一视同仁。提高政策的延续性、稳定性,解除后顾之忧,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坚持不懈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坚持将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深度融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加速推动浙中科创廊道、异地研发中心建设。以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强化数字赋能,打通全流程创新链条,促进产业链、供应链、金融链、服务链“四链融合”。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快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融合为支撑的产业科技创新体系,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加速科研成果产业化。
集中力量打造高能级发展平台。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科学规划、集中力量建设高能级平台,全力推进中国(浙江)自贸区金义片区、金义新区、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等重点平台建设,实施更加主动的国际化发展和区域合作战略,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着力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实施产业平台整合提质行动,构建以国家级平台为龙头、省级平台为中坚、小微平台为基础的高质量发展平台体系。
千方百计强化民营企业要素保障。强化政策集成,建立健全政策动态评估机制,及时迭代升级产业政策,增强政策供给的整体性、协同性、实效性。大力实施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尖峰行动”,抓实抓细“融资畅通工程”,强化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的激励效应,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的融资保障,切实防范重点民营企业流动性风险。深入推进“揭榜挂帅”全球引才,加大应用型、经营型、技能型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优化人才发展生态。创新土地出让方式,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资源优化配置,加快推动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利用。
不折不扣落实民营企业降本减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清理,全面规范中介服务收费,依法深化清理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切实降低用地、用水、用能、用工、融资、物流等方面的成本,从源头上降低民营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和要素成本。
久久为功提供高质量政务服务。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无证明城市”改革,加快打造整体协同、高效运行的数字化政府,打通部门“数据壁垒”,力争实现企业数据“最多报一次”。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企业码作用,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企业服务长效机制,提高服务主动性、有效性,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加快政策兑现,优化办事流程,用心服务企业,破解“办事难、办事慢、办事贵”问题。关心关爱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亲商、安商、富商”良好氛围,全力打造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洼地、服务高地。
四、聚智聚力发挥人大职能优势,坚定不移助力民营经济强市建设战略推进
各级人大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运用好人大监督“组合拳”,加强对《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推动《条例》落地生根。定期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把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平等保护长效机制、《条例》配套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等作为监督重点,以刚性监督方式持续开展跟踪监督,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各项政策举措落到实处。组织代表开展民营经济发展专题视察,结合“三服务”活动开展专项调研,推动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
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参与到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加快民营经济强市建设的各项工作中来,当好民营经济强市建设的倡导者、推动者、实践者。发挥代表根植群众的天然优势,依托“四好”代表联络站线上线下平台,积极投身民营经济强市建设主战场,把脉问诊,找准症结,提出可行对策。企业家代表要志存高远、扛起责任,在做大做强自身的同时,带动引领本地民营企业发展,在民营经济强市建设中展现新时期人大代表担当。
金华是浙江民营经济的重要发祥地。民营经济强则金华强,民营企业好则金华好。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增强《条例》贯彻实施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一任接着一任干”的战略定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加快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格局,为我市建设“产业强、主体强、创新强、政策优、环境优”的民营经济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