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级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级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浙江省绍兴市人大常委会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级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级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2020年10月21日 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市级 2020 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根据省政府核定数,结合完善后的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决定批准市级 2020 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 240.90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