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于昌明代理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于昌明代理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决定
山西省太原市人大常委会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于昌明代理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于昌明代理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决定
(2020年9月23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于昌明代理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