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2021年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函

    1. 【颁布时间】2020-11-9
    2. 【标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2021年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函
    3. 【发文号】国办函〔2020〕103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6. 【法规来源】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11/16/content_5561869.htm

    7. 【法规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2021年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2021年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函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2021年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2021年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函

    国办函〔2020〕10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体育总局:

    你们《关于2021年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机构设置方案的请示》(粤府〔2020〕58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2021年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及其组成。组委会主席由体育总局局长苟仲文、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马兴瑞担任。

    二、组委会内设机构和人员组成,由组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11月9日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