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
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
河北省邢台市人大常委会
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
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
《邢台市养犬管理条例》已于2020年7月28日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0年9月24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