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全荣哲、朱秋华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全荣哲、朱秋华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河北省唐山市人大常委会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全荣哲、朱秋华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全荣哲、朱秋华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唐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全荣哲、朱秋华辞去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全荣哲的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朱秋华的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