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七十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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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延安市人大常委会
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七十二号
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七十二号
《延安市延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已经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30日通过,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9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