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昌都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昌都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昌都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昌都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2020年9月27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昌都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由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