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 1月11日州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涛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人民检察院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州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黔南州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为确保如期夺取脱贫攻坚战总攻全胜,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