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唐农辞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唐农辞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大常委会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唐农辞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唐农辞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10月29日百色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百色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唐农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代表职责辞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