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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运用淄博12345政务服务热线大数据依法强化对市政府部门工作监督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0-7-31
    2. 【标题】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运用淄博12345政务服务热线大数据依法强化对市政府部门工作监督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山东省淄博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zbrd.gov.cn/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151&id=9907

    7. 【法规全文】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运用淄博12345政务服务热线大数据依法强化对市政府部门工作监督的决议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运用淄博12345政务服务热线大数据依法强化对市政府部门工作监督的决议

    山东省淄博市人大常委会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运用淄博12345政务服务热线大数据依法强化对市政府部门工作监督的决议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运用淄博12345政务服务热线大数据依法强化对市政府部门工作监督的决议

    (2020年7月31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重要指示,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现代化信息化系统在线监督功能,运用淄博12345政务服务热线大数据(以下简称12345大数据)依法强化对市政府部门工作的监督,全面提升监督工作实效,更好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更好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好地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有关法律,结合我市实际,作出如下决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运用12345大数据依法强化对市政府部门工作监督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信息化推进依法履职能力现代化,运用12345大数据依法强化对市政府部门工作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创新之举,是提升人大依法履职能力、更好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的重要途径,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有力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群众满意是我们党做好一切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淄博12345政务服务热线集21条民生服务热线于一身,具有动态监测、在线分析、精准研判、实时推送等功能,能够广泛、及时、准确地反映民意诉求,是折射市政府部门工作最直观的“晴雨表”,是体察民情、汇聚民意的重要渠道。市人大常委会运用12345大数据依法强化对市政府部门工作监督,是以信息化手段依法增强监督实效的创新性制度设计。通过运用12345大数据分析确定监督议题、跟踪监督问效,变事后监督为实时监督、变定性监督为量化监督、变局部监督为全面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进一步促进市政府部门更好地转变作风接地气、服务百姓惠民生,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坚持依法监督,充分运用12345大数据全面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加强人大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运用12345大数据进行分析研判,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督方式,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一)对全年投诉量靠前的市政府部门选取为专项工作评议重点备选对象。根据热线市民投诉量全年排名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从排名靠前的市政府部门中选取部分部门,作为下一年度专项工作评议重点备选对象,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投票决定。

      (二)对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民生问题推荐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把运用12345大数据梳理归纳的年内重大民生问题,作为代表票决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的重要参考和依据,由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对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按照有关程序推荐为代表票决的重大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三)对投诉量飙升的市政府部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对投诉量同比和环比指标均上升较高的市政府部门,由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对其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是否听取和审议相关部门专项工作报告的建议,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按照法定程序听取和审议相关部门关于原因分析、对策措施及办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四)对群众投诉集中的执行法律法规不力的市政府部门组织执法检查。对群众投诉集中且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市政府部门,由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对其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是否组织执法检查的建议,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按照法定程序对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五)对群众重点关注、反复投诉的市政府部门组织专题询问。对存在群众反映强烈、久拖未决的难点堵点问题的市政府部门,由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对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是否组织专题询问的建议,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按照法定程序对相关部门进行成因、措施及办理情况专题询问。

      (六)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提出质询案或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面广、性质严重的重大事项,由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对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根据调研情况提出有关建议,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法定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相关部门启动质询或组织特定问题调查。

      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运用12345大数据依法强化对市政府部门工作监督取得实效

      人大依法开展监督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市人大常委会研究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要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开拓创新。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运用12345大数据依法强化对市政府部门工作监督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大抓落实、狠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实效。要做好结合文章,与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安排部署的执法检查相结合,与市委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新机制相结合,与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相结合,增强工作实效,减轻基层负担,克服形式主义。

      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淄博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情况的监督,对其受理市民投诉事项电话接通、转办时效、数据推送、分析运用等工作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淄博12345政务服务热线要建立数据信息报送机制,确保重要数据实时推送、真实准确。

      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要履行好法定职责,根据群众投诉情况深入调研影响法律法规实施、制约工作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有关建议议题,并持续跟踪监督问效。

      市政府各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分析研究群众合理诉求并及时整改落实,切实把群众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水平。

      对“一委两院”工作监督,依据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参照本决议执行。

      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履行职能、信息交流、服务群众和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的作用,以信息化推进监督工作持续走向严实硬,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把淄博建设成为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的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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