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淮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覃卫国代理市长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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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北市人大常委会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淮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覃卫国代理市长的决定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淮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覃卫国代理市长的决定
(2020年7月1日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鉴于戴启远已辞去淮北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淮北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淮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覃卫国代理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