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城市建设项目计划调整方案》的决定
双鸭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城市建设项目计划调整方案》的决定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人大常委会
双鸭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城市建设项目计划调整方案》的决定
双鸭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城市建设项目计划调整方案》的决定
(2019年12月18日双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双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杨开利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城市建设项目计划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2019年城市建设项目计划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同意调整双鸭山市2019年城市建设项目和投资,增加项目5项、增资项目15项;取消项目4项、减资项目3项;涉及增减资金4027万元。调整后,2019年城市建设项目共计10个类别41个大项,原计划投资(19500万元)预算不变。会议决定,批准2019年城市建设项目计划调整方案。会议要求,市政府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扎实有序地推进城市建设工作,增强城市建设的整体功能,最大限度让百姓共享城乡建设成果,为提升双鸭山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