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辛华东辞去赤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辛华东辞去赤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大常委会
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辛华东辞去赤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辛华东辞去赤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本人的辞职呈请,赤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辛华东辞去赤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赤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