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号
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号
山西省晋城市人大常委会
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号
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号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已经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1日审议通过,已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