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洪明等同志的任免名单
关于王洪明等同志的任免名单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
关于王洪明等同志的任免名单
关于王洪明等同志的任免名单
(2020年3月31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洪明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魏佩芬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庭庭长;
凌宇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卜文礼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张建康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刘合廷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崔永宏、郝玉震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董开宇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薛克昌、王霞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王东、姬芳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程庆华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侯勇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宋霞、张烁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卞俊梅、李宛地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张义德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赵斌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凌宇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卜文礼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张建康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
方建霞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永励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王洪明、杜幸、王霞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孙晨澜、薛克昌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崔永宏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郝玉震、董开宇、史永胜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王迪、李宛地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宋霞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姬芳、程庆华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何炳武、卞俊梅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王东、张烁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魏佩芬、王建兴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莉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贾红卫、宋俊伟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虎荣、韩红斌、门华、殷德锁、、邱国义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白英华的大同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