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樊江潮等10名同志请辞政协邢台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关于接受樊江潮等10名同志请辞政协邢台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河北省邢台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樊江潮等10名同志请辞政协邢台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关于接受樊江潮等10名同志请辞政协邢台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0年8月4日政协邢台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樊江潮、黄艳萍、左成金、高峰、关跃刚、钮庆武、贾兴安、何洪锐、宫文成、王俊飞委员提出,因工作变动或退休,请求辞去政协邢台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政协邢台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政协章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接受上述10名同志的请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