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月为同志辞去咸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月为同志辞去咸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陕西省咸阳市人大常委会
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月为同志辞去咸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月为同志辞去咸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8月28日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赵月为同志辞去咸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报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