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咸阳市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及抗疫特别国债收支安排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咸阳市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及抗疫特别国债收支安排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陕西省咸阳市人大常委会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咸阳市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及抗疫特别国债收支安排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咸阳市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及抗疫特别国债收支安排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2020年8月28日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甘宏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咸阳市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及抗疫特别国债收支安排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对咸阳市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及抗疫特别国债收支安排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 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咸阳市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及抗疫特别国债收支安排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