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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更新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式样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20-7-20
    2. 【标题】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更新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式样的通知
    3. 【发文号】应急厅〔2020〕31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6. 【法规来源】https://www.mem.gov.cn/gk/tzgg/tz/202007/t20200731_354253.html

    7. 【法规全文】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更新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式样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更新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式样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更新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式样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更新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式样的通知

    应急厅〔2020〕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应急管理部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进行了重新设计,增加了二维码等功能。现将更新后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式样、印制要求、主要要素说明(见附件)印发给你们。新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于2020年9月1日启用,并使用烟花爆竹许可证打证程序打印(打证程序同步运行)。

    如有问题建议,请及时与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司联系(联系电话:010-64463354<带传真>)。



    附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主要要素说明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20年7月20日

    (此文发布时有删减)


    附件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主要要素说明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二维码、编号、企业(单位)名称、许可范围等要素,通过使用烟花爆竹许可证打证程序(在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中运行)填写相关内容,完成打印。许可证主要要素填写说明如下:
    一、二维码
    烟花爆竹许可证打证程序打证时自动生成。生成二维码图片像素199px*199px,长高25mm*25mm,前景黑色(#000000),背景白色(#ffffff)。
    二、编号
    (一)编号形式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X1)PF〔X2〕X3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X1)LS〔X2〕X3
    (二)符号说明
    “X1”:发证机关所在省级行政区域的汉字简称。
    “X2”:发证年份,4位数字,为该许可证有效期起始年份。
    “X3”:许可证序列号,5位数字,以省级行政区域为单位顺序编号,从00001始,打证时自动生成。
    三、企业(单位)名称
    填写申领许可证单位的全称。
    四、主要负责人
    填写申领许可证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零售单位为个体工商户的,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姓名)。
    五、注册(单位)地址和仓储地址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中,注册地址填写申领许可证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地址,仓储地址填写申领许可证企业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详细地址。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中,单位地址填写申领许可证单位零售经营场所的地址(与营业执照登记的地址一致)。
    六、许可范围
    从事烟花爆竹制品经营的单位,根据《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GB10631)规定的产品类别、级别,按照实际经营烟花爆竹种类填写。从事黑火药、引火线经营的批发企业,按其经营品种分别填写“黑火药”、“引火线”。
    七、核定药(储)量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中,核定药量填写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库区内各仓库允许存放折合药量之和。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中,核定储量分别填写零售场所允许存放箱数和折合药量,并用“/”隔开。
    八、库区(房)面积和经营面积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中,库区面积填写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库区围墙内面积,库房面积填写储存仓库各库房面积之和。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中,经营面积填写烟花爆竹零售场所的使用面积。其中,专店经营的填写整个专店面积;专柜经营的填写“A/B平方米”,A表示店中专门用于存放、销售烟花爆竹的面积,B表示专柜所在店面的全部面积。
    九、许可类型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中,许可类型指长期零售或者临时零售,使用烟花爆竹许可证打证程序在打证时勾选。
    十、经营方式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中,经营方式指专店经营或者专柜经营,使用烟花爆竹许可证打证程序在打证时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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