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7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7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大常委会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7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7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2020年6月19日在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陈继志等10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禽肉食品供给安全的议案》(第57号)的审议结果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将该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要将议案办理结果在三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