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贺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贺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大常委会
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贺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贺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0年4月28日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粟爱科
大会主席团:
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贺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贺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初步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代表大会期间,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报告的全市与市本级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全市组织财政收入68.31亿元,增长17.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237.8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0.1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比上年增长14.2%,加上债券还本支出等,支出总量为230.74亿元。收支相抵,结余7.09亿元,全部为结转下年使用的专款。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62.57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7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4%,加上补助下级支出等,支出总量为58.90亿元。收支相抵,结余3.67亿元,全部为结转下年使用的专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75.24亿元,总支出67.7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52亿元。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5.56亿元,总支出35.0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5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全市仅市本级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9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81亿元,总支出1.4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37亿元(专款)。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总收入40.03亿元,总支出41.27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3.54亿元。2019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总收入25.37亿元,总支出27.0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23.47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9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全力实施加力提效的积极财政政策,着眼多方生财,注重有效聚财,谋划精心管财,保障合理用财,推进依法理财,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改善基本民生, 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基本上完成了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但是,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全市财政收支规模偏小,带动经济发展能力偏弱;部分县区财政运行困难,“三保”支出压力加大;政府性债务偿还进入高峰期,筹资偿债压力大等,市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年全市与市本级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等合计166.39亿元,预算支出相应安排166.39亿元,收支平衡。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等合计46.81亿元,预算支出相应安排46.81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为78.81亿元,相应安排支出78.81亿元,收支平衡。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为58.62亿元,相应安排支出58.62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0年全市只有市本级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预计为0.87亿元,相应安排总支出0.87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总收入预计为45.73亿元,总支出44.20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5.07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总收入预计为28.30亿元,总支出28.6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23.16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符合《预算法》的要求,能够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了新时代新发展理念,预算安排统筹兼顾,保障重点,关注民生,注重绩效,符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要求,预算草案总体可行。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贺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县(区)级预算依法由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市人民政府将县(区)预算汇总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三、做好2020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建议
(一)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全力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关于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相关财政政策措施,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
(二)围绕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抢抓政策机遇,培植壮大新兴财源。紧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机遇,用好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各种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措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以培育“五大新引擎”为抓手,主动对接大湾区市场,强化特色、发掘潜力,发挥财政资金和财政政策的杠杆作用,转变产业扶持方式,进一步催生新经济增长点,培植壮大新兴财源。
(三)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充分发挥财政预算绩效的作用,把财政预算绩效编制作为部门预算和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内容空泛,指标设置不合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显著的项目暂缓安排。二是要充分运用上年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把上年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相挂钩的措施落到实处,提高资金安排的实效。三是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绩效管理,提高企业国有资本的收益率,确保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降低国有企业债务风险。
(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议合理安排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积极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在目前市本级偿债压力大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建议把宝贵的建设资金重点安排到在建的重点项目上,尚未开工的项目按轻重缓急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再合理安排,确保重点民生项目的资金需求。
(五)再次建议县(区)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加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政府预算的审查和监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