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大常委会
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4月28日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林冠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2019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我市“三年攻坚 赶超跨越”行动总攻之年,也是推进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建设关键之年。全市各级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鹿心社书记对贺州提出的“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全力东融、加快发展”总体要求,聚焦“两大主战场”,全力实施“产业发展突破年”行动,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大力弘扬“说干就干,干就干好”的工作作风,始终以“开春就开干,开局就决战”的持续奋斗姿态,每天多干一小时、全年新增一百亿,加快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推动贺州高质量发展。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说干就干、干就干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加快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贺州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