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大常委会
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5月11日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曾艳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奋力开启新时代北海高质量发展新征程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