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广东省中山市人大常委会
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5月27日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廖万春院长代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