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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清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0-5-15
    2. 【标题】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清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广东省清远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rd.gdqy.gov.cn/info/9000207201

    7. 【法规全文】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清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清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广东省清远市人大常委会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清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清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5月15日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马正勇代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七届九次、十次全会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两市三区”发展目标,坚持“五个坚定不移”发展思路,以“咬定青山不放松”和“一张蓝图干到底”的精神,科学谋划区域发展格局,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着力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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