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三十七号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三十七号
湖北省武汉市人大常委会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三十七号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三十七号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武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已经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