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关于设立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河南省南阳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设立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关于设立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2020年5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设立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大工作委员会,作为南阳市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在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辖区内受南阳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对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及其所属行政部门、司法部门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为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的年度财政预算和决算、经济发展计划和规划做好联络工作;在辖区范围内,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和检查;做好人大代表所提议案和建议的督办工作;完成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