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成先辞去鹤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成先辞去鹤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河南省鹤壁市人大常委会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成先辞去鹤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成先辞去鹤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0年5月26日鹤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问题解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有关规定,鹤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赵成先辞去鹤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鹤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