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刘延才辞去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关于接受刘延才辞去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刘延才辞去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关于接受刘延才辞去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6月1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接受刘延才辞去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