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鹰潭市人大常委会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鹰潭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5月14日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清所作的《鹰潭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市委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工作,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实现“小市大为、跨越赶超”、推进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鹰潭建设、谱写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的鹰潭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