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安徽省黄山市人大常委会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2020年2月28日黄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黄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