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周跃安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周跃安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安徽省铜陵市人大常委会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周跃安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周跃安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0年1月2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7条的有关规定,铜陵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周跃安辞去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陈松林辞去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曹秀平辞去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丁光明辞去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报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