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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0-5-12
    2. 【标题】合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安徽省合肥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renda.hefei.gov.cn/lzzd/jyjd/14591945.html

    7. 【法规全文】

     

    合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合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安徽省合肥市人大常委会


    合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合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5月12日合肥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

    合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凌云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过去一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充分肯定市政府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会议认为,报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总结成绩全面客观、鼓舞人心,分析问题直面矛盾、实事求是,确立目标科学合理、稳中求进,部署工作重点突出、切实可行,符合合肥实际,反映人民意愿。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着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高地、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高地、具有国内领先优势的数字经济高地、内陆开放新高地、优质优良宜居宜业的生态高地,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当好示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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