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浙江省丽水市人大常委会
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4月24日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吴晓东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2019年工作以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效,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两山”理念提出15周年、丽水撤地设市20周年。全市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全面对标“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市委推进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战略部署,高举发展的行动旗帜,创新实践“两山”理念,全面厉行“丽水之干”,以浙西南革命精神注魂赋能立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加快构建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坚持稳企业、增动能、补短板、惠民生、保平安,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奋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动经济在高质量发展前提下实现必要适度的高速度增长,确保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会议强调,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要实现上述目标,必须于非常之时、担非常之责、下非常之功,以持续用好跨山统筹、创新引领、问海借力三把“金钥匙”奋力争当高质量绿色发展“挺进师”,以自身工作的确定性有效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聚焦发力点、培育增长点,把“两手硬、两战赢”落到实处。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强化使命在肩、奋斗有我的责任意识,以“丽水之干”的奋进姿态走在前列、锐意创新、只争朝夕,努力为丽水人民打造美丽新家园、美好新生活,努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丽水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