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英、张雪松和李昌春辞去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英、张雪松和李昌春辞去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吉林省白山市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英、张雪松和李昌春辞去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英、张雪松和李昌春辞去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0年3月3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白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刘英辞去白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张雪松辞去白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李昌春辞去白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