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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0-1-9
    2. 【标题】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吉林省四平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sprd.gov.cn/newsShow.asp?dataID=1045

    7. 【法规全文】

     

    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吉林省四平市人大常委会


    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9日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赵守信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同意报告中提出的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履行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职责,重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全面提升常委会工作水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与担当实干,为全面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新时代“美丽四平、幸福家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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